根据《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(试行)》及《周口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流程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同意设立以下申请单位并予以公示。
(资料图)
(排名不分先后)
公示时间: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(5个工作日)。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,可书面或致电向西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异议。
联系电话:0394-2555111
地址:西华县青华路原电视台院内
西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2023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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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西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编辑:牛妞妞
审核:李永杰